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市优秀新闻宣传单位、新

来源: 时间:2021-12-17
 
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市优秀新闻宣传单位、新
闻宣传工作者、新闻作品、微媒体评选活动的
通 知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各园区党工委(管委会),市各部、委、
办、局,市各人民团体:
为及时总结我市新闻战线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
色社会主义思想,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、视察扬
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,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仪
征进程中的新闻宣传成果,充分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新闻人才
的示范作用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20 年度优秀新
闻宣传单位、新闻宣传工作者、新闻作品、微媒体的评选活动。2
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评选标准
1、优秀新闻宣传单位
各镇,各园区,市各部、委、办、局和重点市属企业,均
可参加评选。
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,要有专人领导、
责任科室,2021 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成果显著,无典型负面新闻
报道和重大网络舆论事件。
2、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
各部门各单位热爱新闻报道工作,向新闻媒体投稿或提供
有价值新闻线索,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开展正面宣传的干部群众,
均可参加评选。
参评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、良好
的采写作风和优良的职业道德,要积极向学习强国平台投稿,
在网络上设置议题开展舆论引导,
2021 年度有一定数量和质量
的新闻作品,无失实报道,无抄袭现象,无责任差错。
3、优秀新闻作品
2020 12 1 日至 2021 11 30 日期间在扬州市级以
上媒体发表的以下三类作品:①报刊类作品:在扬州市级及以
上主流报刊刊发的消息、通讯、评论、系列报道、深度报道、
专栏和新闻摄影等作品。②广播电视类作品:在扬州市级及以
上主流广播电视台播发的消息、通讯、新闻性专题节目、系列
报道、连续报道等作品。③网络类作品:在扬州市级及以上主
流新闻网站编发的消息、通讯、系列报道、连续报道等作品。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是正面宣传仪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
新成就、新面貌的新闻作品,在受众中产生一定影响,起到了
良好的宣传推介作用。作品主题鲜明、内容真实;语言生动,
形式新颖;注重时效性,创新意识强。
4、优秀微媒体
仪征本地所有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客户端均可参加评选。
所有参评对象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积极弘扬网络正能量,
传递好声音,弘扬真善美。发布的内容主要反映仪征人、仪征
景、仪征情、仪征事,有利于提升仪征的知名度、美誉度。微
信订阅粉丝 1000 以上,微博粉丝 1000 以上,客户端订阅粉丝
500 以上。参评的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客户端必须是经过各平台
官方已认证的。其中,政务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客户端要开通
政务服务功能,注重互动亲民,拓宽网民问政渠道,积极回应
网民关切。经有关部门认定,近两年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
公众号、微博、客户端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二、奖项设置
优秀新闻宣传单位:10 个;
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:20 名;
优秀新闻作品:一等奖 3 件,二等奖 5 件,三等奖 10 件;
优秀微媒体:10 名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推荐、报名:各镇、园区,各单位原则上推荐 1 名新闻
宣传工作者参评,各单位所推荐新闻作品不超过 2 件。新闻单
位可推荐 3 名新闻宣传工作者参评,推荐新闻作品不超过 6 件。
3 全市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客户端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。
2、初评:各单位(个人)向市委宣传部报送推荐和申报材
料,由新闻报道科进行筛选、初评;
3、评定: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,确定表彰
对象。
四、奖励办法
市委宣传部颁发获奖证书,给予一定物质奖励,并向全市
公布评选结果。
五、参评事项
1、报送时间:各单位(个人)于 2021 12 25 日前将
参评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新闻报道科,电子版发送至
电子邮箱:yzxcbxwk@126.com,逾期视为弃权。
2、报送要求:参评优秀新闻宣传单位、新闻宣传工作者、
新闻作品、微媒体,除填报相关表格外,报刊类新闻作品须有 1
份原件或复印件,广播电视类作品须报送经本单位盖章的作品
文字稿,网络作品须报送下载打印件 1 份。
六、组织保障
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新闻报道科具体负责。联系电
话:83443744
附件 1:仪征市 2021 年度优秀新闻宣传单位申报表
附件 2:仪征市 2021 年度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推荐表
附件 3:仪征市 2021 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
附件 4:仪征市 2021 年度优秀微媒体申报表
4 2021 12 16
 
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