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1-11-12
 
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市技师学院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要求,结合当
前国内多点散发的本土疫情严峻形势和近期教育系统疫情
防控督查情况的通报,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
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
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挑战,切实落实
“四方责任”和“四早”要求,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。
进一步落实“一校一医生一医疗机构”“卫生防疫监督员和
消毒专员”“五大员驻点”等制度,做到组织网络清晰、应
急响应及时,规范有效处置突发疫情。要落实“一把手”负
责制,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,对因防控不力的要严肃追
责问责,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实处,确保师生
健康平安。
二、抓牢校园封闭管理
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,门卫严控无关人员、车辆进校,
严格落实身份核查、一米线、体温检测、纸笔登记,扫描“扬
城扫码通”(若扫描“扬城扫码通”,就不需要纸笔登记),
查验“健康码”和“行程卡”。坚持“人、物、环境”同防,
严格快递人员和物品入校管理,严格邮件收发员、食堂送货
等人员入校管理,做到一人一卡,凭卡入校
三、组织师生接种疫苗
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,通过告家长一封信、
宣传栏、公众号等形式,广泛宣传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有
效手段,适龄无禁忌人群要应接尽接,这是每一个公民的责
任和义务,努力提升师生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接种意愿,持
续做好 3 岁以上尚未完成全程免疫师生后续接种,同时按时
间进度做好已完成两针接种教职工的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。
四、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
第一轮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已经完成,除个别学校
外,整个接种率较高,少数未参检人员已经被要求补检。第
二轮于 11 月 15 日开始,请各学校按照日程安排做好准备,
要主动对接医疗机构,妥善组织到位。根据扬州市疫情防控
指挥部《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“应检
尽检”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的通知》(扬控发„2021‟73 号),
学校后勤保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已由两周一次调整为每周
一次,请各校每周一上午将上周检测情况报至市教育局基教
科,以便市教育局能及时汇报数据报指挥部。请各校有序安
排后勤保障人员参检,确保应检尽检、一个不落。根据上级
— 2 —要求:只要从事后勤保障岗位,就必须做到一周一检,否则
就不能从事该岗位。有关部门将通过“苏康码”的后台查询
核酸检测情况,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责任。
五、及时开展信息排查报送
各学校要完善师生健康信息每日排查工作,做到底数
清、情况明,信息登记全覆盖。要用好校内信息研判专班,
安排专人及时填报扬州健康状况采集平台,原则上要在每天
上午 10:00 前完成“零报告”“日报告”。多次因逾期不报、
报送质量不高被通报的学校,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
问责。若师生“三史”无变化,师生信息采集表必须每周进
行零申报,并且签字确认,若有变化,做到及时填报、签字
确认,纸质材料由学校留存。若师生“三史”无变化,师生
员工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“苏康码”“行程码”必须每周
上传学校一次,若有变化,做到及时上传汇总。
六、规范做好通风消毒
学校要做好卫生防疫监督员、消毒专员培训工作,充分
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。消毒记录填写要及时、规范、完整,
不得提前。做到教室每天至少早、中、晚打开门窗通风 3 次,
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。自然通风时,注意室内温度不能过低,
避免学生受凉感冒,冬天寒冷季节上课时门窗保留缝隙,课
间活动时间保持打开门窗通风;天气暖和后,一直保持通风
状态。夜间教室无人时,可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消毒 60
分钟(按照 1.5w/ m³)。课桌椅、讲台可用有效氯 250~500mg/L
的含氯消毒剂作用 30 分钟后,再用清水进行擦拭,也可采
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。定期对隔离场所进行保洁、消毒,做
— 3 —— 4 —
到无杂物、无污染、无安全隐患。
七、做好物资使用登记。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、
调配、获赠防控物资的登记、入库、发放各环节工作。各类
物资应详细登记种类、数量、来源、去向、时间等,有使用
有效期的应登记失效日期。购买、调配、捐赠、登记、入库、
发放各环节,均应有签字。紫外线消毒设备和消毒机要结合
实际需求开箱使用。隔离场所要根据要求放置相应防疫物
品。消杀物资使用应请专业人员指导或按照标明的使用指引
科学配比和使用剂量,每次领取、配比、使用量应连续记录。
仪 征 市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
指 挥 部 学 校 防 控 组 ( 代 章 )
2021 年 11 月 9 日
 
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